辦護照/辦護照工作天/辦護照資料
台灣晶片護照種類 | 實際工作天 | 效期 | 自助價 | 辦護照所需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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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片護照正常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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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天 | 10年 | 1700 | 1.二吋白底彩色照片兩張。
2.身分證正本。 3.舊護照正本。 4.未滿18歲小孩須監護人身分證正本(如婚姻狀態為離異,請提供監護權證明。) 5.未滿14歲者須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 6.遺失者須國內遺失作廢申報表正本。 7.下載表格填資料。 *請務必附上完整填好的表格,以免影響工作天。按照法規,公司不能替客人填寫申請表格。 |
急件代辦(3天) | 2700 |
辦護照注意事項
註一:第一次辦理護照者要本人親自前往外交部辦理。如還需我們辦理,必須先前往戶政辦理「人別認証」。
註二:1.工作天為收到資料隔天開始算。2.工作天不包含來回郵寄時間。3.所有資料請自行檢查清楚。本公司會協助檢查,但最終以外標部為準。
註三:14歲以下兒童或役男費用減收400元,但護照效期也減半,只有5年,敬請注意。
註四:台灣居民可加持第二本護照經核准加持的第二本普通護照效期為一年,且申請者必須是在台灣設有戶籍的中華民國國民,並得符合下列情況之一:一、因商務需要同時趕辦多個國家簽證,或在申辦簽證期間另需護照緊急出國處理商務;二、現持護照內頁因持有特定國家簽證或入出境章戳,以致申請另一國簽證或入境該國可能遭到拒絕情形;三、因緊急事由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經外交部認定確有加持必要者。